华侨大学学生外出安全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在校学生的外出安全,各学院、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制定和颁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各学院在做好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同时,每学年寒、暑假放假前,都要结合学生工作部署,对全学院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二、各学院、各班级和集体组织学生校外活动,需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由所在单位指定带队教师、班主任或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活动前必须做好外出安全教育,制定确保外出活动安全的具体措施。
三、学生集体活动确需在外住宿,需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任何学生组织不得擅自在外组织露营活动。
四、个别在校学生因事确需在外留宿、住宿,需经班主任同意,并说明留宿、住宿地址。
五、严禁学生擅自到校外水库和无安全防护、无救生设备的场所游泳。
六、学生外出参加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七、以上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学生处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