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学生班级事务公开办法
为加强学生工作的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推进校风建设,根据《华侨大学校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华大综〔2010〕30号),制定本办法。
一、班级事务公开(以下简称班务公开)的基本内容
班务公开是指学生所在班集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定期将与学生有关的事宜向班级全体学生公布。班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班委选举、推优评先、学生资助、班级财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其他事宜。
二、班务公开的程序与形式
1.班委选举公开
新生班级由班主任指定临时班委,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班委选举。
班委选举由班主任会同原班委成员确定候选人条件,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在全班大会上进行无记名差额选举,选举时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班的4/5;差额的名额不得少于班委数的20%;选举工作由班主任主持,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班主任会同原任班委集体讨论决定。
班委每学年改选一次,一般不得续任两届。
2.推优评先公开
班级在推优评先前,应在班级范围内公布评选条件,召开全班大会无记名投票,出席人数不得少于全班的2/3;如属由班委推荐评选优秀个人,有关候选人在报送上一级组织前,必须在班级公示三天,接受同学监督。对候选人有异议者可向班主任提出,由班主任主持核查并将结果反馈有关异议人。
3.学生资助公开
班长应及班长应及时将学校对学生的各类资助如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助学金申请、困难补助发放以及助学贷款申请等在班级公开。
凡属学校、学院下达名额的,应公布条件、名额指标,经公开申请,班委讨论后报班主任确定;凡属推荐名额的,应公布条件,由班委讨论后报班主任同意,然后上报。
学生资助的公开应做到及时、准确、针对性强。
4.班级财务公开
班委成员中应安排2人负责班级财务,做到钱帐分离,每学期本班班长应将班级的财务收支情况向全班学生公布,若有学生对财务收支情况有异议,应允许查帐并由班长负责解释。每学期班主任应对班级财务收支情况做出审核意见并在帐本上签字。
5.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公开
班主任负责组织评定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定前应公开测评条件,正式记入学生考评成绩档案前,必须向全班公开;学生若对评定成绩有异议,可在三天内向班主任提出复核申请,班主任应组织班委进行复核讨论,并在一周之内将结果反馈给申请人。
6.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其他事宜公开
凡与学生生活、学习有关的其他事宜,如四、六级英语考试报名、选修课报名等,班长或有关负责人应利用上课时间或其他方式及时在班级向全班同学公布,以便工作顺利进行。
三、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相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学生处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