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和奖项设置
(一)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1、内地(大陆)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6、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7、综合素质测评德育测评分不低于90分;
8、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60分及以上;
9、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奖项设置及申请条件
奖项名称 | 奖励标准 | 申请条件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大二及以上本科境内学生; (3)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4)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
国家励志 奖学金 | 5000元/人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大二及以上本科境内学生; (3)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当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5)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 |
二、评审流程
(一)班级评审推荐
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并做好评审及公示。国家奖学金每班推荐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审核申报材料
(三)各系、大类招生专业评审推荐
各系由系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推荐并做好公示;2022级旅游管理类由年级辅导员、班主任、任课教师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推荐并做好公示。
(四)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评审推荐
(五)学院公示
三、评选要求
(一)各班主任负责主持本班级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班级在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时请就该奖项的申请者推荐顺序进行排序。
(二)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成立由系主任(年级辅导员)、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在上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时请就该奖项的申请者进行排序。
(三)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各系(2022级旅游管理类)推荐人选,结合2022-2023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情况以及年级、班级分布等进行综合评审。
(四)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但不可兼得。
(五)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六)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所有奖学金均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统一公示,其他未尽事宜由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其它说明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获得者由国家颁发获奖证书,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0%”,不可四舍五入,如班级39人,班级排名第4,视为不符合国奖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等其他奖项涉及学习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排名百分比,也是按照排名/班级人数的百分比进行审核,不再按照班级人数*百分比再四舍五入取整的方式审核)。
(三)奖学金基本条件之一“各门课程无挂科”,其中“无挂科”的定义是:课程没有重修,补考通过。成绩单上有“补及”标识视为无挂科。
(四)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须为2022-2023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五)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情况进行评定,学生在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不具备参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