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当前,全国正在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世界上多数国家为防控疫情蔓延对我国公民入境采取了相关的限制或管控措施。鉴此,根据福建省外办工作安排,现就疫情期间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安排通知如下:
1.暂缓安排2-3月因公临时出国(境):在系统审批团组暂停审批;办签团组暂停办签;获得签证或已审批通过,计划出访团组暂停出访。
2.原则上不予审批2至3月间新的因公临时出国(境)申请。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出访的,应提出详实理由,除正常因公临时出国(境)报批材料外,还应提供:
(1)邀请方提供的证明邀请函是否有效的文字材料;
(2)使领馆签证政策是否有变化证明材料(可提供各驻华使领馆签证政策截图或外交部领事司、国家移民管理局、各地省市外办网页或公众号截图);
(3)计划搭乘航空公司或票务公司出具的搭乘航班并未限制或取消的证明材料;
(4)阐述出访必要性的详实说明,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签批盖章并经分管校领导审批;
(5)上级可能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3.对于确有必要在疫情期间出访的团组,我处将从严掌握、个案审批。
4.对于3月后计划出访的团组,我处实行“线上审批+预约服务”。所有出访申请材料请通过“外事综合管理系统”提交。证照领用和归还、出访报告缴交等需提前预约我处提交。
5.请各组团单位在筹组4月至5月期间因公出访团组时,原则上不安排前往处于疫情上升期的国家或地区出访。同时,还应充分考虑疫情和国内外出入境政策变化等困难情况,积极与各方加强协调交流,提前做好出访报批、送签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推迟或取消等相应预案。
希各周知!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2月21日
(联系人:陈旭峰,联系电话:1390609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