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本学年阳光成长计划),并且由于职业能力不足等原因,面临就业困难的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助对象。
二、补助标准及评定名额
“双困”毕业生求职补助分为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补助名额由学院根据困难补助经费指标数和学生实际情况确定。
三、评定及发放流程
学生在规定时间登陆信息门户—办事大厅—困难补助进行申请,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结合就业工作形势,切实做好“双困”毕业生帮扶工作。
2.如虚报冒领求职补助的,将责令退回,并视情节严重情况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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