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华大学〔2021〕16号)、《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本科学生校级奖学金评定细则通知如下:
一、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一)内地学生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港澳台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立志成为为港澳长期繁荣稳定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做贡献的坚定爱国者;华侨华人学生及外国留学生应立志成为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对中国友好、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二)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当学年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心健康;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各门课程无挂科,无学术不端行为;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六)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七)《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合格及以上;
(八)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二、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一)校级奖学金分为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25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
(二)校级奖学金学院共40人,其中境内生29人,境外生11人。
1、校级奖学金(境内生):共29个名额。班级境内生人数30人及以下(包括30人)的推荐1人,人数31-49推荐2名,人数50及以上推荐3名(详见附件1),获奖等级学院根据申报情况综合评定。
2、校级奖学金(境外生):共11个名额。有境外生的班级可推荐符合条件的境外生参评,名额不限,学院综合评定。
三、申请条件
(一)符合华侨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基本条件。
(二)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0%(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当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35%,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40%)。
四、评选要求
(一)校级奖学金由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各班级推荐人选,结合2020-2021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绩点、科技创新、社会工作等情况综合评定。
(二)各班级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班级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班级的奖学金评审工作并在班级内做好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学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全院奖学金评审工作。所有奖学金均由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统一评审、公示,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其他未尽事宜由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四)本学期初转专业的学生,符合2020-2021学年奖学金和荣誉称号评选条件的,向原所在学院申请。
(五)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院级奖学金、综合成绩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可兼得;校级优秀学生荣誉称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院级荣誉称号不可兼得。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评选标准应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申请条件执行,请各班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请材料,并于在10月15日下午17:00前将《beat365官方网站2020-2021学年本科生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发送至邮箱hqulyxyxxb@163.com,纸质版汇总表经班主任签字后于10月18日8:00—12:30提交至beat365官方网站322办公室。
附件:1.beat365官方网站2020-2021学年各班人数汇总表及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beat365官方网站2020-2021学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beat365官方网站学生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