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激励澳门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学校决定评审2021-2022学年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一)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奖励6名;二等奖每生每年奖励3000元,奖励15名。
(二)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分两个等级;一等奖每生每年奖励5000元,奖励2名;二等奖每生每年奖励3000元,奖励5名。
不同类别奖学金不重复奖励。学校根据评审情况,在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动态调整奖励名额和金额。
二、申请条件
根据《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申请者须填写《学风承诺书》(见附件1)。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一国两制”;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良好;
5.奖学金申请者,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申请资格。
(1)学年内因违规违纪,受到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2)社区表现量化考评结果低于98分。
(二)具体条件
1.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
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年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位于班级前5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25%);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50%以上。
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5;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2.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
一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或担任班委,或担任校澳门同学会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学年;学年学习成绩或综测排名位于班级前60%(若在单独成班的境外生班级,上述排名位于班级前30%);研究生课程优良率达60%以上。
二等奖:符合基本条件;担任校、院学生组织工作人员,或担任班委,或担任校澳门同学会工作人员,任期满一学年;学年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2.3;研究生学习成绩合格,且在学习上有明显进步。
3.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的优先条件
(1)积极参加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活动等工作并表现突出的;
(2)担任校、院学生组织,校澳门同学会、班级主要负责人,工作表现突出的;
(3)入学以来各课程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的。
三、申请及评审程序
1.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澳门学生根据学校评审文件,提交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学风承诺书、个人成绩单、身份证明等材料于12月11号12:00前发送到邮箱2327576164@qq.com。申请学生所填资料必须反映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者,终止其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并给予纪律处分。
2.学院根据学校分配的奖学金名额,受理澳门学生的申请材料,经初审后向学校推荐3名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正选(本科生)、1名优秀澳门学生骨干奖学金(正选)及1名优秀澳门学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励人选。学校复核后确定奖励名单,并报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备案。
附件:1.学风承诺书
2.华侨大学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申请表
3.2021-2022学年优秀澳门学生南粤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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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8日